一是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齐抓共管良好机制。我局与市食安办、教育局联合发文,要求相关部门和学校采取措施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提升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我局联合教育部门,共同牵头负责,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全市13个县(市、区)进行交叉督导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建议和整改措施,着力推动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完善责任体系,开展学校食堂公开监督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负总责,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体系,实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监管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全市2000多所学校将食堂的许可情况、动态量化评级、经营承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等相关信息予以上墙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评价。我局统一制作发放“泉州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栏”,悬挂各学校食堂墙壁,对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和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并自编学生食品安全常识顺口溜,加深学生对食品安全常识的理解和记忆。四是加大风险防控,探索实施学校食堂公开评选评分和“明厨亮灶”行动。鼓励学生家长、在校师生、学生党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督促学校行政部门和食品经营者加大学校食堂的设备资金投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五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三、四季度累计安排经费70多万元开展餐饮服务监督抽检760批次,其中定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抽检95批次,检出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4.9%。六是试点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培训教育。以丰泽、晋江、石狮等地为试点,邀请辖区主要学校领导、学校食堂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参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组织相关学校与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订责任状;安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会,对近300名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领导进行强化教育,并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状。
截止目前全市共组织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培训7期,参训人员800多人次,发放培训教材和光盘1000多份,签订相关食品安全责任状700多份,着力提升学校领导、食堂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