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4年机构改革中,分局划转和新增了固定资产,为彻底摸清家底,确保固定资产不损毁和流失,3月16日至 24日,分局以 “三个明确”为重点,对各科室及所(办)固定资产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固定资产清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所办开展清理工作,落实责任到人。二是明确清理范围,将所有固定资产纳入清理范围,并将划转和新增固定资产分片清理,确保科室及所办负责人负总责。三是明确清理方法,坚持“见物点物,不遗不漏”的原则,对每件固定资产的来源、品名、数量、原值、规格、使用人等均作详细登记,采取建帐、建卡、建档等办法,具体明确到个人。
目前,所有办公场所的资产已经全部清理到位。下一步分局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并为固定资产穿上“公”字标牌,进行动态监管,实行每半年清理一次,对固定资产损毁丢失的纳入科室所办年终考评跟进,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