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将“服务民生,保障餐桌安全”为工作目标,积极在辖区学校食堂、餐饮企业、单位着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工程建设,截至目前,首批46家试点“阳光厨房”建设单位的监控设施建设已全部到位,建成率达100%,投入建设资金130万元。促进了企业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强化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将“阳光厨房”建设作为开展食品安全系列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列入“十项惠民专项行动方案”,积极争取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区财政支持。与嘉兴移动公司和浙大网新等“阳光厨房”项目建设单位制定建设方案与建设预算,与辖区各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食堂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签订《阳光厨房建设意向书》,辖区28家中小学食堂和18家社会餐饮率先实施阳光厨房建设。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召开全区“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推进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的积极意义,让餐饮单位化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增强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自律行为。积极组织社会公众 “现场参观、感受透明”的方式,消费者可实时看到菜品加工制作的全过程,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信心,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热情,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改造提升,规范经营。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对不同餐饮业态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重点加强对粗加工、切配区、烹饪间、餐饮具洗消间、凉菜间(备餐间)等重点区域硬件设施的改造与提升,指导餐饮单位优化加工操作流程,同时积极推行“五常法”“色标管理”等先进管理手段,达到餐饮单位有底气敢于将食品加工全过程“亮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餐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将“阳光厨房”建设与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紧密结合,为积极推动我区“阳光厨房”建设工程,南湖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创建“321”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出台了《南湖区“阳光厨房”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方案》,积极推动月河历史街区、梅湾街景区餐饮服务省级示范街和餐饮服务省级示范创建单位率先开展“阳光厨房”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我区 “阳光厨房”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