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专门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经营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产品进销存是否匹配、有无现金交易、对购货方资质审核是否完备等情况。经查,该市辖区内的药品批发企业浙江省平湖市医药有限公司存在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情况,该类药品的销售流向均为各医疗机构和具有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经验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严把进货和销售关,做到渠道合法,票涨货相符,未出现异常销售行为及导致药品流弊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经营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意识。下一步,该局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继续加强该类药品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范围覆盖全部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