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行郑州市粮油食品行业协会、经济学会(以下简称“两会”)《章程》,更好地发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组织职能,特制订“两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制度。
一、理事会每年召开3次会议。理事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交流信息。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三、理事、常务理事会议均由会长主持召开;会长因故缺席,需委托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召开。
四、会议议题由会长委托秘书处拟订并于会前发给各理事征求各理事意见,参会理事须于会前就各议题作好反馈意见并加以认真准备,准时参加会议,以确保会议各项议程圆满完成。
五、为激励理事积极参加“两会”活动,真正发挥理事在“两会”中的作用,确保每次理事会议的成功,规定因故不能与会的理事需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请他人代为参会;对连续2次无理由缺席理事会议的理事,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资格,退出理事会,该地区不再增补新的理事。
六、为保证“两会”秘书处严格地执行理事会的决议,所有有关“两会”事务的信息,秘书处将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位理事。凡有关要求理事对某一事件发表意见的邮件,理事有义务给予回复。
七、本制度自会长办公会研究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于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