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郑州市粮油食品行业协会、经济学会(以下简称“两会”)的会费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郑州市粮油食品行业协会章程》、《郑州市粮油食品经济学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两会”会费标准及缴纳范围
根据会员组成,分别执行以下标准:
(一)行业协会个人会员年度会费120元;经济学会个人会员年度会费为120元;
(二)行业协会一般会员单位年度会费800元;经济学会一般会员单位年度为800元;
(三)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年度会费1500元;经济学会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1500元;
(四)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2000元;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2000元;
(五)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3000元;经济学会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为3000元;
(六)会员单位(一般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自愿多交会费的,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二、会费的使用
1、开展为会员企业维权、协调沟通、信息交流等服务活动;
2、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组织的会展、学习等活动;
3、组织会员单位的人员培训、学习考察;
4、“两会”秘书处日常办公及聘用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
5、会议费用;
6、“两会”刊物出版费用;
7、其它必要的费用。
三、会费的管理
(一)“两会”直接发展的会员,会费由“两会”直接收取和使用;“两会”会费由秘书处负责管理;
(二) 会费的收入、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接受社团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社团年检时向社团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三)会费收支情况由秘书处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实行全过程透明管理,“两会”财务报告实行会长月报告、常务理事季报告、理事半年报、会员代表大会年报告制度,会费的收取和管理按照“谁收费、谁管理、谁服务”的原则办理。
四、会费缴纳和逾期处理
1、会费按年缴纳,自成立换届大会后之日起的两个月,为会员缴纳的期限;
2、会员单位为理事、常务理事或副会长单位的,每年按相应标准只交一次会费,不重复交费;
3、会员单位交纳会费后,“两会”开具财政部印(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4、会员逾期不交纳会费,在收到催交通知后,应及时补交会费;
5、会员无特殊原因,不缴纳会费,又不申明理由,按自动退会处理,取消会籍,会员证声明作废,在网页和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公布。
本制度自会长办公会研究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于即日起执行。本制度由“两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