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虫草类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安全,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分局在节前结合春节期间四品一械监督检查,在辖区内统一行动,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
全区11个直属街道所和41个乡镇食药监办和分局相关科室,对全区588家经营企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监督检查:一是检查产品的合法性,全区经营虫草类保健食品的企业不多,企业均建立了台帐,产品有批准证书,有产品标准和检验报告书;二是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夸大宣传的问题,经查所有产品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书内容一致,在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有夸大宣传的现象;三是检查辖区互联网和所有媒体,暂时未发现有发布虚假宣传和未经审查批准、篡改经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夸大宣传。
下一步,分局将此次专项检查内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各所办采取多种方式对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进行收集整理,认真研判,力争查处1-2件有影响的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所办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一律依法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未经审查批准或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进行行政告诫,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届满未进行整改的,对其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