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牟定县委托行政执法工作协议签字仪式”在牟定县江坡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牟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牟定县江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全力破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难题。
为解决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少,农村监管存在明显不足等问题,牟定县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乡镇委托行政执法。根据协议,江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进行监督,明确2—3名专兼职人员承担委托执法任务。主要行使行政检查权、警告、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权、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及边远地区食品流通现场核查等业务。
2014年1月,根据县委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牟定县重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从县工商局划转12名人员、县质监局划转2名编制,开展了新职能的监管工作。成立了共和、新桥、蟠猫3个食品药品监管所,明确了监管所人员。建立县级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18名、乡镇食品药品联络员7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89名,落实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每月人均50元的工作补贴经费,县财政每年预算了3万元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经费。
目前,牟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拨付江坡镇人民政府2万元的委托执法工作经费。在下步工作中,牟定县将加大对食品药品委托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努力培育一支法规熟、业务精、廉洁高效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与此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为有效保障广大农民饮食用药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