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和省市两级人大会议、政协会议(以下简称 “两会”)期间,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抓住五个重点,进一步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期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93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75台次,检查市场 245 个次,检查商场(超市)及食品经营户5402 个次,查扣不合格食品数量1499.3公斤,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量31批次,其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合格数量1批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23件。
一是抓住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工作,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开展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规范工作。
二是抓住食品经营行为及食品质量的监管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加大节日市场检查力度,工作中认真落实“五查五看”检查内容,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利用工业用化学原料等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检测力度,食品流通监管处对大米制品、酱油和鲜猪肉等20批次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充分利用市局下发的快速检测试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食品的快速检测力度,提高“问题”食品的初筛力度。
三是抓住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农村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农村集市、城郊结合部食品市场的监管,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防止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对一些不法分子借展览、展销、庙会活动之机和“送货下乡”名义兜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农民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
四是抓住生鲜猪肉市场的监管,加大流通环节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生猪私屠滥宰肉上市屡禁不绝及反复发生的区域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对没有定点屠宰证、没有检疫合格证、没有加盖检疫合格证章的鲜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
五是抓住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