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局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方法,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的了解掌握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日前,南平市局出台《局领导干部下基层巡查工作制度》。一是巡查范围,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基层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二是巡查频次,每月下基层巡查不少于2次,每月工作例会对巡查路线进行计划安排,避免重复巡查;三是巡查重点,按照《福建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指南》标准内容和省、市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开展巡查;四是巡查方式,一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巡查督查;五是巡查结果处置,填写《下基层巡查情况记录表》,巡查人员负责对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和拟立案查处的事项负责跟踪落实,确保巡查有痕迹、问题有反馈、跟踪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