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风险,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就医疗机构食堂持证情况、管理机构及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健康体检情况、设备设施及卫生情况、食品原料采购及索证索票情况、消毒及留样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情况等十六个方面进行规范。二是对于存放“三无”或过期食品等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医疗机构食堂,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督促医疗机构食堂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鼓励其实行“透明厨房”改造,建立“文明餐桌”制度,进一步保障广大诊疗患者和医务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