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市开展医疗机构制剂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市36家医疗机构分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微生物检验人员参会。5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质控主管和检验人员参加了下午的培训。会议印发了《济南市医疗机构制剂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报了全市近几年医院制剂质量抽检情况,并进行了检验能力培训。专项监督检查对象是本市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制剂配制单位,检查重点是:是否未经批准擅自配制或委托(接受委托)配制制剂;制剂配制、检验等硬软件是否符合规定,各项记录是否完整;是否从合法渠道购入原辅料;是否按照批准的处方、工艺进行配制;是否按照批准的质量标准全项检验合格后进行临床使用。根据方案要求,市局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各医疗机构、各县(市)区局、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稽查支队,按照各自分工和时间节点分别开展自查、检查和抽验工作。8月底进行总结评估,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将采取约谈、通报和向社会公开等措施。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好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把制剂质量安全关;二要把握重点任务,切实抓好对突出问题的整治,要严厉打击未经批准的委托配制以及擅自配制无文号制剂的行为,认真对配制、检验等软硬件和配制处方、工艺进行检查,突出对制剂检验情况的检查;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取得实效。通过专项检查、监督抽验、公众举报等途径,及时发现并查处医疗机构制剂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要记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