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一、协会工作人员的编制及岗位设置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根据协会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合理使用人才,要求一岗多责、一专多能。
二、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
三、协会工作人员的选聘,以品德、学识、能力、体格及适合工作需要等条件为准,采用招聘考试、考核等办法。考试、考核合格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由办公室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