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协会工作,勤奋努力,团结上进,认真从事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槟榔行业服务。
2、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旷工或者擅离职守。如有事请假,须经会长或秘书长批准。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交办的任务,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汇报、有总结(结果)、有记录。
4、热情接待槟榔企业和其他外来办事人员,认真接听电话,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请示、有记录。
5、严禁工作人员向外泄漏工作机密或协会决议、决定。
6、工作时间和有工作任务在身时,不许打牌、赌博、喝酒、出入娱乐场所(有特殊接待任务时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