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证照的本市从事豆制品(含筋粉制品)生产、销售、科研以及与豆制品相关的原辅料、设备、包装和科研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为团体会员。
二、承认本协会的章程,自愿履行会员的义务。
三、遵守行规公约,文明生产、合法经营、诚信律己、公平竞争。
四、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生产经营的环境、设施要符合环保的要求。
五、严格按照GB31/190-2002《上海市豆制品地方标准》规定要求组织生产和经营,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
六、豆制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QS认证。
七、有关外省市企业可参照上述条件申请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