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告知) |
事项编码 |
临时事项 |
设立依据 |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
实施单位 |
武汉市各区食药监局 |
申请资格 |
申请保健食品(包含专营、兼营)批发、零售经营; |
需要提交的材料 |
1.《保健食品经营者审查申请表》(含所附资料)一份; 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经营场所、仓库房屋说明:(1)批发或者零售都要有实体店,不得开办网店;(2)批发要有仓库,仓库地址应该与经营地址在一起;(3)零售要有门店,符合零售要求;(4)经营场所房屋合法使用的证明。 |
审批流程 |
受理-审核-批准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保健食品经营者审查合格告知单》有效期6个月 |
法律效力 |
凭《告知单》办理工商执照 |
收费事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办公地址 |
各区政务大厅食药监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