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发布日期:2014年3月14日
招商代理政策
招商对象
全国一、二级城市具备以下条件的商贸公司或个体商户。
1、以婴童食品及用品为主营业务,具有孕婴童专卖店渠道资源的经销商。
2、有婴童食品经营业务,具有商业超市渠道资源的经销商。
3、开设有单店面积不低于五十平方米的孕婴童食品及用品专卖店。
4、在同一地区开设有两家以上孕婴童食品及用品连锁专卖店。
5、以孕婴童食品及用品为主营业务,采用互联网络在线销售模式的经销商。
招商支持
1、市场推广及品牌宣传
A、母婴类杂志强势媒体全年广告发布。
B、婴童类专业网站全年广告发布。
C、积极参展于国内知名专业展会,以扩大品牌的业内影响力。
2、宣传物料及终端促销品
市场启动后,公司将随货赠送手提袋、宣传折页、海报、产品试
用装、易拉宝、X展架等促销物料及店面POP物料。
3、市场保护
A、严格执行区域保护政策,保护经销商代理权益。
B、维护市场价格统一和稳定,严防和坚决杜绝低价行为。
4、其他服务与支持
A、针对产品知识及市场营运为经销商提供专业化的指导。
B、策划并组织大型营销活动,以促进产品销售。
C、为经销商提供多样化的产品促销及市场推广方案。
D、400咨询热线及网络在线互动,为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化贴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