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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7月9日
招商代理政策
【企业简介】
江苏华燕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0年3月,主产业为纺纱,注册资本5275.77万元,位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园内,占地17.5万平方米,厂房、仓库等6万平方米。
公司在稳定做好现有产业的同时,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进军食品行业,成功收购江苏米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焙烤类和油炸类等休闲食品。
【背景】
随着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各种烘焙食品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在烘焙食品中,蛋糕、面包、饼干、方便面等食品都成为人们的主餐食品,尤其是上班族的青年人,烘焙食品的销售额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一个新的市场契机由然而生,华燕集团决策层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商机,凭借现有的土地、厂房、资金等有形资产,依托收购的拥有先进技术、管理优势的米丫食品开拓食品市场。
【政策支持】
1:市场保障:坚持区域独家代理,坚决打击串货,执行统一价格,确保经销商利益。
2:售后保障:质量问题无条件召回,临期产品给予活动支持,到期产品必须销毁,给予费用支持。
3:市场支持:统一给予随货 %市场支持(铺货激励、品尝、终端陈列)。
4:广宣支持:公司投资启动地方电视台广告宣传,拉动终端销售,同时根据各地市场不同需要,支持经销商常年组织促销/宣传。
5:信任为先:对于市场偶发事件,经销商可以先处理,后申报。尊重市场特性和经销商操作习惯,支持经销商申报独立操作市场、公司承担费用的模式。
【激励措施】
为在短期内建立一支稳定的活跃的销售团队,特订立下列激励政策:
1:销售返点
完成销售目标任务,给予销售返利。
2:干股
⑴享受干股的条件:前40位签约月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经销商,销售额每年复式增长15%-20%,三年为一个周期。完成任务干股永久享受。
⑵干股比例:年度完成600万元销售给予1%的干股。
⑶分红条件:经销商需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没有完成设定销售额则没有干股分红。
⑷分红股权约定:
经销商在公司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份作为分红依据的,仅仅是公司对原始经销商奖励,与股权无关,经销商不能据此认为在公司有相应的股权。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也不参加公司股东会,但是其对公司承担以下义务:
a、前三年的干股分红不可领取,作为公司产品销售保证金,此保证金是用来保护各个地区经销商对公司产品铺货渠道的稳定性和供货价格的统一性;如有违反该规定,侵犯了其它区域经销商的利益,需赔偿受损害区域经销商的实际损失。干股可转让。
b、经销商在获得干股后,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干股永久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