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扫一扫下载 手机扫一扫下载
    好妞妞官方APP
    找产品 招代理 更方便
  • 微信扫一扫关注 微信扫一扫关注
    好妞妞官方微信
    更多商机 更多资讯
产品
帮您找产品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广东海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湖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广西宁夏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香港澳门台湾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细则制定

好妞妞食品网 By 小辉 阅读(2970) 2017/2/10

虽然大家不经常听到“婴幼儿辅助食品”这个词,但是它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食药监总局近日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该细则进一步严格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条件,也为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企业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提供了技术支撑。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细则制定

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月到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月到36月龄婴幼儿和37月到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上述细则明确了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需以谷物(如大米、小米)为原料开始生产,要求生产企业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并重点强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方面的管理。

该细则还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对大米、维生素、微量元素等主要原辅料生产商或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审核评估;并建立自主的研发机构,新产品的研发应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综合论证,既要保证婴幼儿安全,还要满足其营养需要。同时,参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方法,细则还明确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好妞妞服务热线

好妞妞招商服务 好妞妞网站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