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2015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厉行节约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节日腐败和铺张浪费现象,营造廉洁、欢乐、祥和、文明、简朴的节日气氛,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工作,重申如下纪律和要求:
一、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一)严禁以各种形式用公款搞相互宴请、相互送礼等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借“团拜会”或“联谊会”等名义举办各种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茶话会或者文艺晚会。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节日喜庆之机敛财。
(六)严禁公车私用。
(七)严禁参与赌博、色情以及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参与高尔夫球活动。
(九)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值班时间脱岗,严禁执行公务时饮酒。
(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奢侈浪费。
二、改进作风,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局党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担负起预防腐败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局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既要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也要抓好干部队伍管理;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既要严于律己,同时也要加强对本科室、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追究违纪违法行为。
驻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大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铺张浪费的行为,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铁面执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及全体干部职工在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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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