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烟台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了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满足监管实际需要。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发展综合考核。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检验检测费用基本满足4份/千人检测样本量的经费需求。推进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级有效整合或统筹使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定期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三)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生产。
(四)强化日常监督执法。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巡查2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食品安全问题结案率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涉刑案件移送后的立案率达到100%。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等制度,探索实施严重违法企业负责人“终生禁入”制度。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质量有效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食品批发、大型商场(超市)和婴幼儿乳品的电子追溯系统覆盖面达80%以上。问题食品召回率达到100%。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率达100%。建立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食安烟台”品牌引领行动,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组织开展集中生产区域治理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全面推行有奖举报,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覆盖乡村和街道社区达100%。
《方案》还规定了创建实施步骤:2014年12月,制定创建方案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开展创建工作;2015年10月至11月,核查验收阶段,做好迎接核查验收各项工作,努力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