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定点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向辖区内辽宁天医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了2名驻厂监督员。驻厂监督员将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从生产、加工到出厂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后及时形成书面告知材料,并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标准予以整改。
此次向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定点生产企业派驻厂监督员,是将药品监督关口前移,实现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实时、动态监管,增强了药品生产者的自律意识,提高了药品生产企业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和促进了企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