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和消除我市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在我市流通环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根据《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件》(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55号)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辽食药监办协〔2014〕36号)精神,按照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要求,本次抽检和监测范围以城市的超市、粮杂店、农贸市场等为抽检重点,包括市周边的农村,覆盖各种类型的小超市和粮杂店。7月份抽检和监测品种主要为大米10份、其他谷物1份、水饺汤圆混沌2份、水果5份、辣椒酱3份、料酒2份、除米线、米线外其他大米制品1份、火锅及麻辣底料1份、冰淇淋、雪糕4份。为确保样品采集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能够准确反映我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现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先组建了专门的抽检队伍,集中进行了样品采集、文书书写、样品送检等方面的专门培训,致使在较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7月份应采集的30批次样品的抽检工作,目前已按规定要求送检。此项工作还将继续进行。
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以及时消除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市民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