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查处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案件有关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4]15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查处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案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局汇报。
联系人:商远凯
电 话:0312-5907963
邮 箱:shichangchu5907963@163.com
附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查处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案件有关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