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汛期和夏季由于温湿度对药品质量的影响,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在防汛期间及夏季用药质量安全有效。
一是加强对防汛储备药品的管理。要求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和大型零售企业对抗生素类,胃肠道类等部分药品进行一定数量的储备,并重点检查了防汛药品的购进渠道、有效期限和储存情况,确保防汛抗灾药品的安全有效。
二是加强对药械市场监督检查。着重检查医疗机构及容易积水地区药品经营使用企业的药品储存条件和经营条件,严禁经营和使用被雨水污染、变质的药品,严厉打击借汛期经营使用假劣药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强对药品市场药物的抽检。重点加强对发热类、防治皮肤类、肠道传染病类、抗生素类、消毒类药品监督抽检, 并及时监测、收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保障群众安全合理用药。
四是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GMP和GSP质量规范标准,严把原料药、辅料和成药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重点环节,做好容易受潮及受温湿度影响的中药饮片和其他药品储存的温湿度防范措施,切实保证药品质量。
五是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工作。坚持防汛期间应急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加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防范和应急处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