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1日 厦门广电网
根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和厦门物价局的数字,今年1至7月,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3.0%.其中,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涨幅最大,分别达到6.7%和5.6%,成为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厦门7月份CPI则是上升了3.9%,比当月全国CPI的升幅高出0.6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是主要拉动因素之一。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的统计显示,近年前7个月,福建居民消费价格城市上涨2.9%,农村上涨3.3%.所调查的八大类价格同比呈“四升四降”的态势:其中,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6.7%、1.4%、2.9%、5.6%;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2.2%、0.9%、0.2%、0.1%.
在CPI上涨的同时,福建城镇居民收入也继续增加。1至7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61.7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4%.收入的增加刺激了居民的消费需求,福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417.67元,增长9.7%.
根据厦门市物价局的统计,我市7月CPI上升3.9%,比当月全国CPI的升幅高出0.6个百分点,比全省CPI的升幅高出0.5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CPI涨幅超过3.9%的有9个。厦门的涨幅处于全国前端水平。据介绍,7月份的持续高温一再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进而使厦门市场食品类价格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