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和平区、津南区、武清区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柜台)创建试点工作,作为市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监督。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评选全过程,及时公示评选结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局对试点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和推动;及时组织试点单位进行座谈和交流;对各试点单位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深入研究,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