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食品工业关于评选《福建省食品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发出后,得到全省食品企业的积极响应;经企业自行申报,有关部门、专家推荐,经过初评、复评、终审,评出福建省食品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四项、三等奖六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天(自2013年11月18日-11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存在的不符合福建省食品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条件具体理由清楚地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凡匿名异议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滨路110号湖滨大厦六层(邮编:350001)
联系 人:檀巧斌
联系电话:0591-87504474
附件:福建省食品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拟获奖企业名单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