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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4月10日
招商代理政策
一、对代理商的要求
1、打款要求:先打款后发货。首次每次打款1万以上,以后每次打款2万元以上。
2、运费及搭赠:
(1)公司负责运费。到岸价。但距离不同,到岸价不同。每增加500公里,每件到岸价加1元。具体看价格
(2)1000公里以外,一般要用火车货运发货。如你家在城区,火车站可包送货到你家仓库。如你家仓库不在城区,你要到火车站提货,提货费用自负。
3、销量要求:
县级一级代理每月销量2万元以上。地级市依次类推。
4、不经公司同意,不能跨区经销。不准串货。
二、对代理商的支持
1、每个县每个品项只有一个的代理商。
2、目前搭赠政策:见价格表。
3、质量问题:属于公司质量问题的产品负责退换。退换费用由公司负责。
4、滞销产品的退换货:
货到客户手中2个月内,如有滞销产品,可以退货。退货费用按如下方式承担:
①退货运费由客户负责。
②退货返工产生的部分费用(纸箱费2元/个,膜1元/公斤产品,人工费3元/箱)由客户负责。
③退货如损坏货物,由客户负责承担实际损失。
④超2个月的产品如没质量问题不能退换。
5、欢迎新客户到厂参观考察,公司负责食宿,如打款2万以上订货,公司还负责报销来回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