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发布日期:2014年4月10日
招商代理政策
加盟条件
山之子为每一个具备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进军潜力无限的农产品礼品和即食农产品市场的机会,只要您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加入山之子连锁事业。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合法的法人或自然人资格;山之子公司按“自愿、平等”的合作原则,欢迎法人及自然人加盟,共同提高企业效益,树立品牌信誉。
2、 充分理解并高度认同山之子公司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有关规定和制度,接受山之子的业务指导;对农产品行业有一定的了解,并具有强烈的兴趣和加盟欲望;
3、 以诚信为本,合法经营,在当地市场和消费者中有较好的商业信誉;
4、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从事商业和超市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熟悉当地市场情况和消费者的商品需求;
5、 具有必要的商业经营设施和一定数额的自有流动资金,可以以现金或汇票方式直接向总公司进货。
6、 加盟店必须按照山之子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商业运作规则,与山之子公司配送中心对接,制定必备商品目录和经营品种,考核年销售指标,积极完成和承担配送中心商品的扩销和促销任务。
7、 加盟店有自主采购当地特色农产品的权利,但自采商品比例不得超过40%,必须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进场进店,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山之子的品牌形象。
8、 为了加强对加盟店的指导和管理,山之子总部将配备专业人员经常性的对加盟店进行督导、提供信息服务、市场策划、业务指导、人才培训、店容店貌等系列化的服务,提高加盟店的文明经商和经营管理水平。
9、 山之子公司对加盟店实行规划管理,制定相应的奖惩标准。对于业绩优秀的加盟店,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于严重违反法纪和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山之子形象的,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撤销加盟店资格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10、 有一定地方人脉关系基础的优先考虑,店面租期要求在五年以上。
加盟管理
1、统一品牌形象
加盟店使用统一的店面形象和店堂布置,使用统一的标志标牌、主体颜色以及店容店貌的统一设计标准,总部负责提供全国范围内的统一VI品牌应用指导。
2、统一商品配送
山之子利用集团化大批量采购和整体规模经营优势,统一组织部分商品采购,从而降低进货成本,增加价格优势和市场竞争能力。对高端农产品礼品和即食休闲农产品进行 OEM 化的“贴牌”生产,开发自有品牌原味农物,使加盟连锁组织共享规模经营带来的利益。
3、统一销售价格
凡是山之子原味农物在全国统一组织和配送的商品,实行统一的价格政策。总部对加盟店统一供价和价格保护,加盟店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4、统一服务标准
山之子原味农物连锁组织有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山之子”品牌良好的社会形象。
加盟支持
1、免费提供VI店面形象系统,保证全国加盟店形象统一;
2、免费提供加盟店内外装修方案;
3、免费派员到加盟店进行开业指导;
4、免费培训加盟店经营管理人员;
5、免费提供全套运营手册及宣传系统;
6、免费指导加盟店确定市场目标、确定经营战略;
7、免费代定代购统一服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