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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4月2日
招商代理政策
合作理念
【面向市场、立足长远、诚信合作、分享共赢】
我们与客户共同的上帝是消费者,努力挖掘和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是我们的共同的使命。
我们致力于长远的发展,追求深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方式,谋求共赢局面。
我们与客户以诚相待、利益共存,荣辱与共。
我们的合作过程就是提供优质产品、服务和价值的过程。
合作原则
1、公司实行经销商制度,按公司规定的批发价格提货,并按公司全国统一的指导价格销售。
2、不收取任何保证金,原则上每个市区只设一家总经销商(省会城市和直辖市根据情况而定),市区经销商是该区域内最高级别的合作形式,享受公司统一的全国经销价格。
3、有权获得其区域内独家经销权,在公司总部的授权下发展下级分销商。价格、售后服务要遵从公司的有关政策规定。有总经销商的市区,公司不再直接向该区域销售产品。
4、经销商须按约定时间完成终端的进场陈列工作,做好终端维护工作。
5、经销商每月须提供仓库库存信息及卖场库存信息。
6、经销商须执行及维护产品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更改市场价格。杜绝跨区域销售(窜货),低价倾销等不规范市场干扰行为。
7、 经销商后期开发销售渠道,必须以书面形式交由我公司确认后方可执行。
服务承诺
1、保证品牌运作,保证产品质量及功效,确保市场的持续发展。
2、保证产品极具竞争优势,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层出不穷的推出新产品。
3、保证经销商区域内独家代理权力,确保经销商丰厚稳定的利润空间。
4、保证货源充足,及时发货
5、保证支持力度及奖励政策兑现
6、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