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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3月15日
招商代理政策
为了扩大玉山牌系列羊奶粉(包括婴儿配方羊奶粉)销售市场,提高产品占有率,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空白省市招商。诚招省(市)级代理和地(市)级销售代理,具体招商办法如下:
一 、凡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推销经验或营养保健品营销网络、 热爱山羊奶粉营销事业者、 现在在经营乳制品、 妇婴用品,营养保健品门店者均可报名代理和加盟。
二、代理商的设定,根据本产品特点,每个省(市)设定一名代理,地(市)设定一名代理,特殊地区或业务较强者可代理二至三个地(市)销售业务,县(市)级销售业务由省、 地区级代管。地(市)级代理由省代理考核确定,公司推荐,在暂时无省代理时,地(市) 县级代理由公司确定。
三、 初定为省级代理时,先签定三个月试销合同,首期合同购货数量100件(400克× 20),货款一次性结算,所订货可在三个月内分批提完。
四、 省级代理确定后,公司给予玉山奶粉区域授权书,公司将不在该辖区发展同级别代理商,不给合同指定区域内发货。
对代理商要求:
(1) 省级代理商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价格政策的情况下,制定适合本地区奶粉销售、 推广形式以及广告发布(广告内容自已理定后报告公司审批)。
(2) 省级代理商可在辖区内自行招商,公司不干预。公司予以支持(包括营销培训 技术咨询、交涉等、 食宿、 交通费自理)。
(3) 省级代理可享受购物款5%的广告费支持(凭代理商所经营店、 推销产品广告宣传合同、 票据或广告实物作为报账依据),广告费超出部分由经销商自理。
(4) 省级代理及市代要对该地区产品销售作为系统管理,建立销售台账,记录产品去向,严格履行购销合同条款,及时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