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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3月11日
招商代理政策
◆ 坚持对合作经销商的区域保护政策
◆ 坚持维护价格体系保障经销商高利润
◆ 坚持持续的市场投入厂商共同打造品牌
◆ 坚持滞销产品退换货商家运作零风险
经销单位: 二级城市以下市场,以地级市和县级市为经销单位进行招商
招商对象: ①新型社区中小超市配送的经销商;②开展电子商务需要网货的网商;③有特通渠道的经销商;④运作BC类连锁超市的经销商
经销标准: 对于传统渠道经销商首次进货须达到200件以上的方可订经销合同要求区域保护。初期合作的经销商以前3个月为考核期,具体在3个月内要保持正常的铺货和连续进货。市场的开发在3个月内直接配送或覆盖终端不得低于20家。达到以上标准即为准经销商,在未来将享受公司的所有市场费用投入政策,签订合同享受返利等政策。3个月内未达到以上要求标准,公司有权利取消此经销商的资格,重新开发新的客户。所有的一切损失由未达标的经销商全部承担。
代理流程:双方建立沟通→→样品邮寄(邮寄费到付)→→样品到后商家调研市场→→双方确定合作意向→→下达书面订单→→打款十天内发货→→三个月试销达标→→签订正式经销合同(确定区域唯一指定代理经销,并根据销量享受返利待遇) 广告支持:百度搜索推广和30万家网盟推广,以及其他的网上宣传推广,在一线给予广告画、车体广告等地面宣传投入;
价格保护:公司承担运费实行到岸价,公司执行统一价格体系,要求各地经销商严格执行,保障通路利润; 区域保护:公司承诺严格执行经销区域保护制度,严格打击各类窜货行为,保障市场秩序;
售后服务:①公司承诺对于临期产品提供促销支持,对合作初期可能出现的前两批滞销品提供调换货支持,非公司产品质量问题,需要经销商承担调换产生的运费。②如若出现质量问题,公司承担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