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发布日期:2015年7月13日
招商代理政策
第一条:喜多食品价值观
经营理念:关心大众健康,关爱员工成长,关注伙伴发展!
企业愿景:打造休闲食品第一品牌
企业使命:精选原料 为您提供一流休闲食品
第二条:合作原则
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共同进退
喜多食品理念:我们致力于销售渠道,互助互赢。
第三条:喜多食品渠道构成
1、一级代理 2、核心代理商 3、钻石代理商 4、行业代理商
第四条:代理商资质及合作加盟程序
1、代理商资质:具备法人资格及相关的经营手续和证件,企业注册资金(__________)以上,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从事食品行业的销售和服务能力。
2、代理商合作加盟程序:达到合作意向后,代理商向喜多食品提交《代理资格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纳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喜多食品进行考核和评估通过后,双方前行《代理商试行合同》,进入试合作阶段,试合作期为2个月。试合作期结束后一周,喜多食品完成对代理商评估。评估合格的代理商有资格正式签订<代理合同>,纳入喜多食品渠道体系。
第五条:双方承诺
1、 喜多食品承诺:严格遵守双方合同约定不做有损于代理商利益的事,全力支持,扶持代理商进行良好的市场扩张,全心全意为代理商提供代理商周到的服务,公平处理市场上出现的问题,对一切和代理商经营有关的资料等保密。
2、代理商承诺:严格遵守双方合同约定,忠诚喜多食品品牌,不做有损于喜多食品品牌和利益的事,配合喜多食品市场推广策略,积极推广喜多食品产品,遵守喜多产品的渠道管理政策,根据合同,按时与喜多食品进行账务核对,未经授权不以喜多食品“总代理”或“独家”等名义进行推广活动。对一切与喜多食品经营,技术有关的资料等保密。
第六条:价格政策
与喜多食品品牌相适应的价格竞争力,支持合作伙伴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喜多食品价格下调(非代理商政策调整原因)喜多食品补偿代理商未拆封的35天内(以发货之日起始日)新产品的差价损失。具体数量,价格和代理共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