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食水产品作为餐饮服务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其加工条件及操作行为不当,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事故。为及时发现高风险食品安全隐患,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食药监餐发[2012]17号)要求,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了生食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生食水产品抽检项目主要有磺胺嘧啶、磺胺噻唑、磺胺甲嘧啶、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9项理化及微生物指标,市食药监局食品处根据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生食品水产品经营特点,选择了以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特色餐饮、大型餐馆、中型餐馆为主要抽检单位,今年抽检任务为20个批次,目前相关抽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