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决策部署,加大执法力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国家总局联合法制日报社于近日在北京举办了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与案例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领导,各省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和稽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领导报告、专家讲座、现场对话、经验交流和媒体互动等形式,围绕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案例进行了研讨交流。
省局朱勤虎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题为《规范证据转换,推进两法衔接》的大会发言。朱勤虎副局长首先简要回顾了我省近年来在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总体情况,我省查办的大案要案数、挂牌督办案件数已连续五年居于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前列。朱勤虎副局长重点介绍了我省在推动“两法衔接”、规范证据转换工作上的主要做法:一是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为根本保障,不断增强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转换的效力。一方面,通过开展稽查案卷评审、剖析行政诉讼败诉、失职渎职案件成因等活动,推行证据司法化;另一方面,组织开展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专题培训,提高移送案件的证据对接效率。二是以规范移送证据规则为标准保障,推进行刑证据有效转换。通过制定违法案件证据指导原则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承担国家总局《假药涉刑案件证据和移送规范》课题研究,加强移送案件证据标准建设。三是以“四方联席会议”平台为机制保障,解决“两法衔接”存在的具体困难。通过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四方联席会议”工作平台,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分析当前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新动态、新趋势,及时有效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相关证据对接问题。如在查办国内有较大影响的沛县“5·16”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案和“11·24”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研发公司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过程中,我们多次召开“四方联席”专题协调会、现场督办会,积极与司法机关一起研究确定侦办方向、科学确定检验标准、检验方法,为案件后续侦办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四是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为手段保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互补优势。建立公安机关协同查办、提前介入机制,已成为近年来我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办大案要案的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既推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又促进了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有效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