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会。林立军局长、李静总药检师、马戈组长等局领导参加会议,于羚副巡视员主持会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雷颖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罗杰处长应邀出席会议。各区县分局、滨海新区局、局机关、执法大队、相关直属单位等执法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王振江司长,就《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以及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等问题进行讲解。会议就全局系统做好《条例》宣贯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培训、宣传。三是转变监管观念,创新执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执法机制,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