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广告监测和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处理工作,市食药监局制定、下发了《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处理办法》,并在局举报投诉中心广告监测工作基础上,对近期12家违法广告产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展约谈工作,并收到明显效果。
在市食药监局五一之前集中约谈后,经投诉举报中心后续监测,沈阳市级辖区媒体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明显减少,上述12家违法广告在媒体上已全部消失。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市食药监局对相关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展有较强针对性的执法约谈行为,此项约谈要求有关相对人全面提供药品广告审查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质、药品(医疗器械)批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实物等相关材料,并在约谈后提交整改报告,承诺在约谈后进行整改并在今后不再播放类似情况的违法广告等,从客观上产生了一种靶向性较强的高压震慑态势;另一方面也是凭借全国八部委加大力度联合开展整治虚假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东风,在全国上下营造了一个净化药品市场的良好氛围。
目前,少数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情况依然存在,市食药监局正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开展的整治虚假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密切关注相关媒体发布违法广告情况,对那些顶风违规、屡教不改的相关企业或单位,一经发现并核实,将立即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