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及时掌握市级监管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情况,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效能。今年,市食药监所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类别,分别建立了沈阳市化妆品监管诚信档案,要求各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均设立电子版和纸质版双重档案,并定期更新信息,建成一个动态的诚信监管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单位基本概况;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材料;原料信息、产品信息、原料和产品供应商信息;企业/单位量化评分自查表;日常监督、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执法监管记录资料。
市食药监所把监管档案做为监督工作的根本,高度重视化妆品监管档案的建立,为了使化妆品电子和纸质双重档案填报全面、真实、准确,市所做了以下三项工作:首先,分别召开了市管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员培训会议,讲解建立化妆品监管档案的目的和填报要求;其次,化妆品监管科指定专人分别负责化妆品各行业管理档案的接收、核查工作,所有上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均经过专人认真审核;第三,实行动态管理,档案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上报人员和监管人员要对双重档案信息进行及时补充和修改,同步更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信息,确保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形成一个动态的诚信监管档案。
目前,市食药监所已建立健全市管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动态监管诚信档案近300份,为实现规范管理,企业自律的最终监管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