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食品企业:
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讲诚信、保质量是食品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
为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活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印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机构工作规则(试行)>和委托评价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件。授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为第一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委托评价机构。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规范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将组织推荐我省食品企业参加国家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资质的法人主体;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已经按照评价依据要求,建立文件化诚信管理体系,且至少连续运行3个月;
(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省食协提出申报,由省食协签署推荐意见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并签署《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服务合同》;
(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组织专家开展文本审核和现场审核,并做出评价;
(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全国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证书”,并在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食协网站、河北省食协网站等媒体公示。
三、有关费用
评价工作根据企业规模,收取工作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秘书处
地 址:石家庄市兴凯路152号 邮编:050051
电 话:0311-88616685/4(含传真)
电子邮箱:hebfoo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