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文件
冀食协[2011]23号
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转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关于对龙头食品企业开展有关税收政策调研的函》的通知
各有关龙头食品企业:
为全面了解落实龙头食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情况,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带有方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及提出相应政策和措施等建议,现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对龙头食品企业开展有关税收政策调研的函》(中食协函〔20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详细阐述有关税收情况。材料请于2011年8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报送省食协,我们汇总后将上报中食协。
省食协联系人:宋伟民 电话:0311-88616685 15303312836
电子信箱:hebfood@163.com
附件:关于对龙头食品企业开展有关税收政策调研的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中食协函[2011]26号
关于对龙头食品企业开展有关税收政策调研的函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办),中国食协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国龙头食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企业增值税“高征低扣”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带有方向性、政策性的问题与建议,促进行业发展,我会特请你单位协助提供调研素材(提纲附后),请予支持。素材具体内容请于2011年8月31日前报送至我会龙头食品企业发展部。
联系人:沈志勇 联系电话:010-63369417
电子信箱:Dyfood@163.com
附件:调研提纲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 龙头企业 税收 调研 函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印发
附件:
调研提纲
1. 企业所属行业,该行业增值税基本情况;
2. 企业是否遇到增值税进项税和销项税抵扣“高征低扣”问题(即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销项税率为17%,进项税抵扣13%,有4个百分点不能抵扣);
3. 企业增值税抵扣依据国家哪项规定,具体抵扣方式;
4.“高征低扣”对企业带来的主要影响,请用具体财务数据加以论述;
5.“高征低扣”对企业所属行业带来的影响,请用事例说明;
6. 企业是否希望解决增值税“高征低扣”问题,解决的理由,可参考的政策有哪些;
7. 解决“高征低扣”问题对企业带来的收益有哪些,请用财务数据加以论述;
8. 解决“高征低扣”问题对行业带来的影响是什么,请用事例说明;
9. 企业在落实国家政策遇到的其他问题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