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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制餐饮具国标将实施 原料添加剂印刷等有要求

好妞妞食品网 By 东仔 阅读(659) 2014/7/18

纸制餐饮具国标将实施 原料添加剂印刷等有要求

-----《纸杯》、《纸碗》、《纸餐盒》标准解读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

一、背景介绍

一次性纸质餐饮具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消费品已经深入千家万户,如纸杯、纸碗等制品,银行、商店、飞  机等公共场所,任何一个有需要喝水吃饭的地方都有纸餐饮具的存在,甚至在多数消费者家中,原来的陶瓷、玻璃杯都被纸杯所代替,尤其使用纸杯招待客人,成了表达对来宾尊敬的一种方式。但是,纸制餐饮具的质量到底如何?如果不合格,是否会危及消费者的健康?

纸制餐饮具国标将实施

纸制餐饮具国标将实施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曾于2011年对京、津、冀地区部分超市及农贸批发市场售卖的一次性纸杯产品进行调查。调查涵盖了京、津、冀8家超市的34个纸杯品牌共47个品种,4个农贸市场的16个纸杯品牌共16个品种。

通过调查发现:农贸市场所售卖的无证产品标识信息不清,产品原材料不明,甚至有些产品打开包装后,杯子图案颜色鲜艳,发黄发暗;有的产品颜色非常的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具有潜在致癌作用的荧光增白剂。调查中还发现一次性纸杯市场鱼龙混杂,企业多执行行业标准QB 2294-2006《纸杯》,而该行业标准中对油墨没有要求,有些企业就用含有苯、甲苯等有毒溶剂做油墨印刷纸杯。

而与纸杯原材料的选用及加工工艺基本相同的纸碗和纸餐盒,也存在上述问题,目前纸制品执行的标准主要有QB/T 2898-2007《餐用纸制品》、QB/T 2341-1997《纸餐盒》。

我国对纸杯、纸碗、纸餐盒已于2008年实施市场准入企业生产许可(QS)制度,即生产这三种产品的企业只有通过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才可以生产和销售。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网站获悉,截止2012年4月底,获得有效生产许可证的纸杯、纸碗和纸餐盒生产企业约700余家,其中多数为纸杯企业,达600余家,加上很多企业并未办理生产许可证仍在生产,因此实际生产企业数量远非如此。据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多年的调查了解,目前我国纸餐盒的用量约为10亿只,纸碗的用量约为100亿只,纸杯的用量约为200亿只,整个一次性餐饮具(包括塑料)的用量在600亿只左右。

为了规范企业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便于选购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5日联合发布了《纸杯》GB/T 27590-2011、《纸碗》GB/T 27591-2011以及《纸餐盒》GB/T 27589-2011三项国家推荐性标准,并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标准解读

新的国家标准对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进行了规定。新发布的国家标准与现行标准区别以及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范围

新标准《纸杯》(GB/T 27590-2011)中对于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纸杯材质要求“适用于表面覆有石蜡、聚乙烯膜等物质的”,与现行行业标准《纸杯》QB 2294-2006中材质要求“适用于表面覆有石蜡、聚乙烯涂层或聚乙烯膜等可降解物质的”有明显区别。

虽然只有几个字的差别,但是行业标准中特定的“可降解物质”制成纸杯的要求,才适用于标准,让目前的纸杯产品多数不符合要求,企业执行该行业标准也属于牵强,在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发布前造成了纸杯市场混乱的现象。

纸碗和纸餐盒标准中只对原料进行了使用淋(覆)膜的要求,没有如纸杯标准中列出分类等级和用途要求。因此,如何定义纸碗和纸餐盒对于部分企业来说仍处于混乱状态。以纸杯和纸碗为例,原材料和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盛装体积较少的纸碗具体适用于纸杯标准还是纸碗标准,不能够从标准本身进行明确判定。目前,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已将此问题反映至国家标准部门。

2、原辅材料及添加剂要求

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对于纸杯的分类沿用了行业标准中按照质量及用途分类,增加了按照原料构成分为上蜡杯和淋膜杯,与行业标准有明显区别。

在原材料的要求上,除了要求聚乙烯膜应符合GB 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和石蜡应符合GB 7189《食品级石蜡》的要求外,国标中要求纸制餐饮具不得使用回收材料,同时对于原材料使用的添加剂也提出要符合GB 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这在行业标准中是没有的。荧光增白剂等不在GB 9685范围内的添加剂不得用于纸制餐饮具的生产加工。

新出台的国家标准从源头上对纸制餐饮具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如原材料必须选用食品包装级原纸、食品包装级聚乙烯以及食品级石蜡等,企业不得使用回收废料,添加剂的选用也不得使用荧光增白剂、工业石蜡、工业滑石粉等,这对纸杯、纸碗、纸餐盒的原材料供应商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使是车间受污染的边角料也不得用于纸杯原纸的生产加工,所有的原材料、添加剂都应满足食品包装级的要求。

在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还要提示纸杯、纸碗、纸餐盒生产企业,除了采购原材料时需要注意以上内容外,企业使用包装产品的塑料包装袋,也要符合食品包装级要求,而且也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QS)。

3、印刷要求

新出台的《纸杯》国家标准中首次提出印刷位置的要求,即“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应印刷”,这是在行业标准中没有的要求。这个指标要求的提出,对生产企业来说,在新标准实施后图案设计时需要注意;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次性纸杯多被盛装饮品或食品后直接入口饮用,杯口处无印刷也是对消费者的保护。目前,我国没有食品级油墨的概念,也没有可用于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

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即第9号令,其中“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被列为鼓励类,即上述产品的生产是政府支持的。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已被列入了淘汰类。按照9号令要求,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的生产从9号令实施日(2011年6月1日)起已经被淘汰,油墨企业不得生产该类型油墨,油墨使用企业若采购了该类油墨,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但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建议,不论是纸杯企业,还是纸碗、纸餐盒生产企业,为了消费者健康,更换含苯类溶剂型油墨,使用非苯非酮类更安全环保的油墨已迫在眉睫。

纸杯印刷指标的提出,对需要大面积印刷的纸杯来说可能会涉及改版问题,但是对于部分快餐企业在纸杯上加杯盖并明示使用吸管来说,该项指标的制定是否合宜还有待考量。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教授说,“出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考虑,由于目前油墨问题较多,食品包装材料印刷用油墨没有相关的标准规定或要求,消费者对该方面有诸多担忧,消费者在使用纸杯时,嘴会接触杯口,纸杯装袋后杯底会接触杯内壁,另外,纸杯属于一次性消费品,杯身整体印刷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也不符合绿色包装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从长远角度考虑,新的国家标准提出印刷位置要求是一种趋势。”现在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颜色和印刷少一点、杯子厚一点、使用的时间长一点,这些易于被老百姓接受,但董教授还是提示广大消费者,尽量不用、少用一次性用品,既节约了资源,也保护了自身安全。

4、卫生要求

为了适应国家对于鼓励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对于涉及印刷的纸杯,在新出台的国家标准中特别标注“淋膜纸杯考核蒸发残渣和高锰酸钾消耗量指标,其中蒸发残渣指标只考核正己烷和4%乙酸两个条件下的蒸发残渣,不考核65%乙醇蒸发残渣指标。”“涂蜡纸杯不考核蒸发残渣和高锰酸钾消耗量指标。”这项指标对于推动环保水性油墨、醇溶油墨等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水性油墨、醇溶油墨的溶剂本身就是水或乙醇,再使用乙醇浸泡检测不科学,因此在新的国家标准中将乙醇蒸发残渣项目去掉,符合工艺要求和食品安全与环保的要求。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认为,该项指标对于食品用纸制品,甚至是所有需要印刷的食品包装材料卫生理化指标的制订都很有参考价值,期望得到油墨制造企业、印刷企业、食品企业以及检测部门和执法部门等单位和部门的高度重视。但同时,纸杯生产企业还需要注意,在产品说明中应明确标注“不得盛装酒精类饮品”,尤其是高浓度酒精类饮品,以免油墨被喝进肚子里造成安全隐患,这一点消费者要格外小心。

5、容量单位

不论是现行的行业标准还是即将实施的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对于容量的单位都是按照毫升来标注的,但是,根据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纸杯制品,有为数不少的产品是以盎司(oz)标注,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可能便于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方便容量单位的计算,如1英制液体盎司相当于28.35毫升,1美制液体盎司相当于29.57毫升,但目前多数消费者没有盎司的概念。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建议,产品标示标注内容尽量通俗易懂,且符合国家标准指标要求,出口产品需要按照出口国的要求标注,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尽量标注消费者易懂的毫升,或者同时标注盎司和毫升。产品合格应该同时要求产品原材料合格+终端产品质量合格+标识标注内容合格,只有三者都合格,才是真正的合格产品。

6、国标与行标

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将于2012年6月1日正式实施,因为新出台的国家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的一类标准。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犯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目前现行的行业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新国标实施后,是否为企业必须执行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制订的,该法第六条内容为:“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根据此条款,在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发布后,多数企业和纸杯用户都存在到底该按照什么标准执行的问题。即使执行新的国家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日期在标准生效前,且在保质期内,仍是可以继续销售的。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就上述有关问题联系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国家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多家机构,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2年4月17日给出的答复是“标委会秘书处已经提出对行业标准的复审计划,准备废止纸杯行业标准,关于实施哪个标准,我标委会意见,2012年6月1日前两个标准均可使用,6月1日后使用新的国家标准。”

因为涉及众多企业印刷的改版,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多次向上述部门确认标准的执行问题,4月底的最新的回复内容为,“目前行标虽然向工信部递交了废止申请,但是何时审批通过时间还未知。因此企业可以继续执行QB 2294《纸杯》行业标准;推荐性国标实施后,只有卫生指标是强制性(因为引用了强制国标GB 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 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7189《食品级石蜡》),企业若标注执行推荐性国标,就要全部符合要求,包括印刷位置;若行标废止,企业可制定企标,卫生性能指标必须等同或高于GB 11680、GB 7189、GB 9687的内容要求,印刷位置要求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纸碗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征求意见中没有提出印刷位置的要求,因此,推荐国标中不做要求。”

由于标准管理部门不同,标出多门,因此,才会出现国标、行标选择难、难选择的混乱现象。只要不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往往是哪个对企业有利,企业就会选择哪个标准,只追求六十分的现象非常多,不利于质量竞争。

董金狮认为,从现实角度看,产品质量好坏,不光是要规范企业,对于标准内容以及标准管理部门也需要规范。

三、问题及建议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认为,此次新出台的系列纸质餐饮具国家标准,对原料、添加剂、印刷、标识等都有了更严格的规定,不仅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政府监管也有了国家标准依据。希望通过行业协会的努力,尽早改善纸杯存在的滥用回收废纸、废塑料、工业石蜡、荧光增白剂、苯类溶剂型油墨及乱标注等现象。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食品安全与环保专家董金狮教授认为,现在,一次性纸制餐饮具出台的国家标准虽然是推荐性,但没有强制性国标的前提下,企业、法规等引用了该标准即上升为强制性,因此,这是标准的进步。但是不论标准制定的多么苛刻,都是从产品末端进行的质量验证,真正还要靠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自律,将标准落实在实处,让消费者用到放心产品。

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讲,董金狮教授建议尽量少用甚至不用一次性纸杯。购买一次性纸杯时,最好“一看二闻三动手”,第一是看,要看外包装上的标识信息如生产企业信息、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储存及使用条件等是不是全。打开以后,我们要看纸杯的颜色不要过于鲜艳;纸杯对着光线看不要有杂质。第二就是闻,闻纸杯有没有刺鼻的异味,特别是油墨的味道,或者是发霉的味道。第三就是动手捏一下,好的纸杯很硬,有回弹性,劣质的纸杯往往捏了以后很软,没有回弹性能,一捏就扁了。

另外,购买回家的杯子看看标识是冷饮杯还是热饮杯,将温度为23℃±1℃的水加入冷饮杯中,将90℃±5℃的水加入热饮中,加水至离杯口平面约6毫米处,将盛水的纸杯放在干的平板上,静置30分钟后,观察是否有渗出的水印,若出现水印,纸杯可能是使用了回收的废纸或过湿的纸制成,千万不要使用。使用一次性纸杯时,第一杯水最好不要喝,先拿开水烫一下,过了四、五分钟将水倒掉,让纸杯中有害物质充分挥发。

与纸杯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同时发布和实施的标准还有《纸碗》GB/T 27591-2011、《纸餐盒》GB/T 27589-2011,这三个纸制品的国家标准出台,结束了纸质食品包装容器产品没有国家标准的缺憾,为纸质食品包装容器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延用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的产品,在新的国家标准实施前生产,且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可以继续使用。但对纸碗和纸盒却没有印刷高度的要求以及纸杯和纸碗、纸餐盒蒸发残渣检测内容的不同(纸杯不测乙醇蒸发残渣,而纸碗和纸餐盒要测)将为材质相同,功能相当的纸质产品的公平竞争留下遗憾和诟病。

标准虽然是2011年12月就已经发布,但2012年3月底才出版,而标准的实施时间为2012年6月1日,也就是说企业只有两个月的时间进行原辅材料、工艺等的调整,对于多数定制产品的企业来说,两个月的时间可能连与客户沟通确定印刷图案的时间都不够,更何谈改版?另外该标准没有公开征求全社会意见,许多大型企业、用户等并不了解新标准,这给标准的公平性、科学性也留下了隐患。

参考副标题:

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禁印刷?

纸杯新国标有望下月实施 禁用回收材料制作纸杯?

纸杯装含酒精类饮品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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