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处长蔡志良一行在浙江黄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一个多月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公司对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要求。
蔡志良指出,为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一个时期一直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及配套规章制度建设作为一项急迫的工作来抓,并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蔡志良要求,公司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上来,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鼓励公司按照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生产与经营。
蔡志良表示,希望黄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自律,把住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作贡献。
公司总经理吴晓冬表示,在公司范围内进一步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普及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起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优质产品;并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对监管工作提出了诚恳的意见和建议:①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应尽快做好与《食品安全法》执行配套的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中的强制内容应有准确、明确的规定,避免就理解不同造成歧义。②希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办一些正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活动,以达到对《食品安全法》的统一认识。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舟山质量技术监督局、丽水质量技术监督局、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岩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食品处领导一行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