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海南琼海
类型:权威机构
电话:0898-62925128
网址:http://qh.hifda.gov.cn/
地址:琼海市德海路152号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管理的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贯彻执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督抽验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标准和化妆品标准,执行并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地方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监督管理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贯彻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六)审批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批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依法组织对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七)依法监督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依法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
(八)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九)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
(十)利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餐饮、医药、保健品和化妆品产业政策;制定本市餐饮、医药、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发展规划,对餐饮、医药、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进行综合指导;指导、协调医药保健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十一)指导餐饮业和药品等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药品药械储备及灾情、疫情、军需、战备药品药械紧急调度。
(十三)协助、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医药行业及有关统计信息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