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枫泾食品药品监管所全体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在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上,宣誓人员身着统一制服,手握宪法,高举右拳,在汤文辉所长的带领下,面向国徽和宪法庄严宣誓:"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郑重宣誓:永远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依法办事,廉洁从政,为扞卫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守护国家利益而恪尽职守,矢志不移。宣誓人XXX".
此次宪法宣誓活动有利于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通过宣传让宪法观念深入人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