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5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处长李士宏一行以现场检查的方式,到我市督导检查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及食品检测实验室工作开展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董云飞副局长陪同检查。
李处长一行到兴隆台区裴家村随机抽查了农村食品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检查了经营主体资格、经营环境、食品索证索票、食品标签标识等多方面的情况。
通过检查,李处长对我市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法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着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