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扩大)会议于2014年3月30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卫计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等各政府主管部门、科研院、校领导,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中国中药协会等协会领导及中国保健协会常务理事、部分理事一百七十余人出席了会议。部分新增选兼职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列席了此次会议。
徐华锋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主持会议。
秦小明常务副理事长做了题为《认清形式,把握契机,努力提高治理服务能力,推进行业新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就协会2013全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详实的总结汇报,同时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安装。
参会人员认真讨论了大会工作报告,发言踊跃,各抒己见,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会议一致通过了秦小明常务副理事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协会新增理事、常务理事及兼职副理事长。
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 协会副秘书长兼分支机构管理部主任李萍就三个拟新设分支机构的设立背景进行了介绍。徐华锋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就新拟设的议事机构的工作职能进行了介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拟新设三个分支机构:中国保健协会器械类保健用品分会、中国保健协会机构养老分会、中国保健协会芳香美容分会,和一个议事机构:中国保健协会直销工作委员会。
最后,张凤楼理事长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讲话,他首先代表协会对到会的各兼职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及理事对协会工作的支持表示忠心的感谢,并对新当选的兼职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及理事表示祝贺。他在讲话中指出:
(一)、协会换届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准备当中,适时召开换届大会。
(二)、加强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协会多次向国家法制办反馈意见,衷心的希望加强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明确保健食品的定义,建议采取行政审批和报备相结合,管理办法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三)加强对保健食品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推进企业复合式经济发展。
(四)、保健用品及保健服务行业仍然存在法律法规缺失、监督主体缺位等现状问题,需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标准化建设。
(五)、抓住机遇,促进发展。
会议完成了预期各项议程,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