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开展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2】24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食品经营者(包括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提升食品经营诚信自律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邀请了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11家相关的国家级协会,就“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将设工作征求意见。
与会代表就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加高度重视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建立健全陈新自律体系;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建立与各级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业组织的情况通报制度等诸多问题进行了讨论。
各相关协会一致认为,要建立诚信自律体系的长效机制,只有食品经营者做到诚信经营,执法监管与诚信自律相结合,才能发挥最大的监管效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使百姓吃上安全食品、放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