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河北秦皇岛
类型:权威机构
电话:
网址:http://www.qhdfda.gov.cn/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建设大街41号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
(四)按规定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按规定对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初审;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九)监督检验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
(十)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
(十四)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及管理相对人的培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初审上报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